现在的位置:首页 > 控制面板 > 查看信息
提示信息
如您有用户名密码请,点击这里进行登陆;如没有用户名密码请 点击这里 进行注册。

标题: 经营期不足10年的外资企业需要补缴税吗
查看权限: 需要 [VIP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11-03-15 17:05:00
信息简介:   【问题】   外资生产型企业从2008年度开始享受“两免三减半”的过渡期优惠,如果该企业经营期不足10年,是否需要补缴已减免的企业所得税?   【解答】   根

 

网站简介  │  招聘信息  │  会员注册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2003-2012           CopyRight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税务信息网                冀ICP备1500096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