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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如何确定土地增税的清算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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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0-09-28 11:53:00
信息简介: 国税发〔2006〕187号规定:“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请问:这里的“分期开发的项目”包括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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