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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某水泥厂能否享受免征增值税的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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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1999-07-28 09:46:00
信息简介: 问:我是某水泥厂的一名会计。我厂生产水泥的原料中掺有30%以上的高炉水渣,能否享受免征增值税的照顾?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5]44号文件规定:“对企业生产的原料中掺有不少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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