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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分公司注销时向新设分公司开具专用发票的行为构成虚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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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7-11-02 15:32:00
信息简介: 问:浙江某公司在上海的分公司于2001年,以其办公设备在上海设立了一个新的分公司,后原分公司向税务局申请注销。因原分公司在注销时尚有几十万元的进项税额留抵。为了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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