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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某股东将使用过的汽车作价10万元作为投资抵减其原始出资额的行为是否视同销售?若是,如何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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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6-01-23 11:09:00
信息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五款的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视同销售货物。因此,该股东将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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