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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社会力量资助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新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可以全额在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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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4-02-04 10:17:00
信息简介: 对社会力量,包括企业单位(不含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和个体工商户(下同),资助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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