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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自明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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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2-11-20 16:43:00
信息简介: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1月1日起,对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息红利所得按持股时间长短实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持股超过1年的,税负为5%;持股1个月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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