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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分清学校与企业合作开发的学生公寓应征、免征营业税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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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4-04-26 15:54:00
信息简介: 有关的营业税减免税,以及营业税应征税的税务问题可归纳如下: 1.学校出地,企业(个人)出资共同开发学生公寓,学校自公寓建成验收之日起享有所有权,出资者享有20--30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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