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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如何加强农村信用合作管理部门集体资产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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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4-01-14 16:53:00
信息简介:  用发展基金和管理费购建的资产以及结余资金,属于辖内农村信用社集体所有,脱钩后应全部划归地(市)及其以上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对有争议的资产,由国家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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