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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不同时具备“三个条件”的企业仍可按规定被认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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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1-02-15 00:00:00
信息简介: 问:我是某市一家公司所属企业的财务会计,最近,市地方税务局的稽查人员来我们单位检查,说我们企业有原始凭证,设置有账簿,在银行开设了结算账户,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能够独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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