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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关于对精炼铜及铜合金的出口暂定税率进行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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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6-03-22 10:41:00
信息简介: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6年4月10日起,将精炼铜及铜合金的出口暂定税率由5%调至10%,铜材的出口暂定税率由0%调至10%。具体调整情况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铜及铜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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