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关于启用《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通知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关于启用《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通知
查看权限: 需要 [VIP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1993-07-30 00:00:00
信息简介: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为了加强和统一对回国留学人员的管理,国家教委目前制发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自一九九三年十月一日起正式使用,现已发至我驻外各使领馆。  请你关对

 

网站简介  │  招聘信息  │  会员注册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2003-2012           CopyRight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税务信息网                冀ICP备1500096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