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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海关总署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及商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广东、福建、海南省进口商品销往内地管理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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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1990-11-23 00:00:00
信息简介: 广东分署,广州、九龙、拱北、黄埔、汕头、湛江、江门、福州、厦门、海口海关:  现将国家计委计市场[1989]1526号《关于广东、福建海南省进口商品销往内地管理问题的通知》和商业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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