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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2002):第四类:食品;饮料、酒及醋;烟草、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第二十三章--食品工业的残渣及废料;配制的动物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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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2-05-30 00:00:00
信息简介: 注释: 税号23.09包括其他税号未列号的配制动物饲料,这些饲料是由动、植物原料加工而成的,并且已改变了原料的基本特性,但加工过程中的植物废料、植物残渣及副产品除外。 子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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