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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2002):第十类:木桨及其他纤维状纤维素浆、回收(废碎)纸或纸板;纸、纸板及其制品:第四十八章--纸及纸板;纸浆、纸或纸板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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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2-05-30 00:00:00
信息简介: 注释:  一、除条文另有规定的以外,本章所称“纸”包括“纸板”(不考虑其厚度或每平方米重量如何)。  二、本章不包括: (一)第三十章的物品; (二)税号32.12的压印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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