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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海关总署、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外汇局关于印发《设立出口加工区的审批标准和程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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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4-04-08 08:20:00
信息简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为规范对设立出口加工区的管理,防止重复建设,促进出口加工区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要求,海关总署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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