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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59号(关于对原产于韩国和泰国的进口精对苯二甲酸反倾销措施中适用的反倾销税税率及其他义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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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4-08-12 13:34:42
信息简介: 发布时间:2014-08-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10年8月12日起对原产于韩国和泰国的进口精对苯二甲酸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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