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海关总署 国家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药监局(关于试点实施进口食药物质分类管理措施的公告)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海关总署 国家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药监局(关于试点实施进口食药物质分类管理措施的公告)
查看权限: 需要 [VIP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5-12-03 16:18:09
信息简介:   为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支持食药物质进口贸易发展,海关总署、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决定对部分食药物质试点实施进口分类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网站简介  │  招聘信息  │  会员注册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2003-2012           CopyRight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税务信息网                冀ICP备1500096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