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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34号(关于给予与我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95%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实施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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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3-07-03 09:11:54
信息简介: 发文时间:2013.6.28  我国给予与我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95%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13年7月1日起,对进口原产于埃塞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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