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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浙江省十月一日起 技术开发费五年内可抵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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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6-09-29 15:27:00
信息简介:   企业投入技术开发费用,企业可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企业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和设备实行加速折旧。由浙江省科技厅、财政厅、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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