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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个人无偿受赠房屋“十一”起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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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9-09-28 17:23:00
信息简介:   昨天,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个人无偿受赠房屋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范围。   不征税范围有三类: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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