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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解读国税函[2009]312号: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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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9-07-08 10:51:00
信息简介: 2006年1月1日实施的《公司法》(以下简称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的缴纳设定了一个弹性空间,即允许股东可以分期缴纳出资。但如果股东未能按期足额缴纳认缴出资额,公司对外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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