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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三方抵债协议增值税进项税抵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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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10-16 09:39:27
信息简介: 问: A企业向B企业采购设备,获得B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抵扣进项税,但付款时将货款直接付给C企业,A、B、C同意签订三方协议,协议内容是因B企业欠C企业款项,由A企业将B企业的设备款直接打给C用于还款。此操作是否存在税务风险?B企业是否会被税务机关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从而导致A企业取得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形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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