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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企业分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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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5-09 15:02:34
信息简介: 老师您好, 1、公司以不动产投资设立子公司使用原公司一分为二,并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新设子公司,是否可免征增值税? 2、公司以不动产投资设立子公司使用原公司一分为二,是否可免征契税? 3、公司以不动产投资设立子公司使用原公司一分为二,是否可适用“财税(2009)59号”中关于“资产收购”的规定而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 4、企业分立时,关于净资产的分割,如实收资本、资本公司、留存收益,法规有相关规定吗?还是可按企业意愿自行分割?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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