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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销售作为福利用的通勤客车,发票开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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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3-23 06:42:05
信息简介: 《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1号公告 现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有关增值税问题公告如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请问老师,销售自己使用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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