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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退保发票红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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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3-10 11:57:00
信息简介: 您好,根据2016年47号公告“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也就是说如果客户要求退保在没有抵扣且无法交回原抵扣联的情况下由购客户开具红字发票对吗? 还是说分为两类 第一类未抵扣,无论是否跨月都需要销售方开具 第二类已抵扣,无论是否跨月都需要购买方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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