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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可以开具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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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9-08-19 12:29:52
信息简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规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可以开具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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