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
查看权限: 需要 [VIP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19-03-14 08:26:35
信息简介: 个税2019新税制下,综合所得包含工资、劳务、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这4项,如果本月同时有工资和稿酬所得,是不是在本月预缴时工资和稿酬分开计算,在年终汇算清缴时再把这2项收入合并为综合所得,再汇算清缴? 如果有分类所得,是不是不需要与综合所得相加再汇算清缴?谢谢

 

网站简介  │  招聘信息  │  会员注册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2003-2012           CopyRight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税务信息网                冀ICP备1500096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