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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建筑服务简易计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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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12-27 12:19:39
信息简介: 老师,您好!我单位最近签了一份跨省合同------计算机网络设备及安装协议。我想可适用公告2018年42号文中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中第二中情况,纳税人已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同时可以将此机器设备视为“甲供”的机器设备,将纳税人提供的安装服务视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安装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同时有两个疑问,咨询老师: 1、套用这个条款是只有安装部分选择简易?还是合同总额选择简易? 2、选择简易需要备案吗?是按照建筑工程方式备案,施工地预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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