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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境外提供服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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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11-28 08:42:09
信息简介: 老师:您好, 我单位有免税项目的销售适用 财税2016.36号文 附件4(三)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4.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请问:1、对于这类的免税销售是否需要到税务局备案?备案资料有哪些?2、是否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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