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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不动产出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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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11-26 14:37:17
信息简介: 我们新建一个不动产,15层的大楼,施工许可证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在今年建成,当时2016年5月之后取得的进项税额发票全部分两年进行了抵扣,现在需要出租,客户要求我们开5%的发票,这样的话就属于简易征收,这个可以做简易征收吗?如果做的话,已经抵扣的进项税要转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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