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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融资租赁公司要求销售方回购的有形动产如何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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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10-10 13:12:13
信息简介: 老师,有一个业务想请教:某企业生产数控机,因购买方无力支付货款,故而采购融资租赁的方式。后因承租方无力支付租金,融资租赁公司要求销售方回购,给销售方开具的发票是“动产融资租赁-本金”和“动产融资租赁-利息”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要求开具销售发票,融资租赁公司回复一直开具的是本金和利息发票。现税务局稽查过程中认为该发票系不发票开具内容与业务实质不符,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且不允许所得税税前扣除,那么融资租赁公司开具的发票是否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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