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增值税发票开具问题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增值税发票开具问题
查看权限: 需要 [VIP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17-08-11 13:26:27
信息简介: 老师您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请问根据上述规定,开具工程款发票、租赁费发票、技术服务费或咨询费发票、吊装费、运费、餐费等等服务类发票时,是否需要将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等全部填写完整,才为符合规定的发票?如必须填写,上述发票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等如何填写才符合规定?谢谢!

 

网站简介  │  招聘信息  │  会员注册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2003-2012           CopyRight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税务信息网                冀ICP备1500096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