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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政府参与的PPP项目税务处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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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02-27 14:48:06
信息简介: 我公司参与一有轨电车建设、运营的PPP项目,我公司与另外四家公司成立联合体投标,中标后由项目公司承担对项目融资、建设、运营、移交等任务。项目特许经营期15年(建设期3年,运营期12年)运营期结束后项目无偿移交给政府。 本项目的投资回报方式为可行性缺口补助,分12年运营期内在每年底等额向项目公司支付。 可行性缺口补助=社会资本资本金的年投资收益+项目公司融资本息+运营补贴。 其中“社会资本资本金的年投资收益”由社会资本投入的本金及固定收益率构成,从运营期开始,由政府直接支付给各投资公司,而非项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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