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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工会管理职工设施税务问题-续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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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01-31 16:10:59
信息简介: 感谢您的答复和指导。其中,您回复:3、企业所办食堂,如仅为企业内部职工服务,其取得的收入不属于经营收入,不征增值税。如对外经营,取得的收入为经营收入,应按“餐饮住宿服务”税目缴纳增值税。 想继续请问,这条有没有具体的法规条款?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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