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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精算的离退休人员费用纳税调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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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12-30 08:11:43
信息简介: 我公司2007年改制上市,对公司离休、退休、内退人员费用进行精算预提,2013年因医疗保险政策变化,对精算金额有较大变化,增加了10000万元预提费用,根据企业所得税政策对10000万元费用进行纳税调增处理,并在2014-2015年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对调增的费用按一定比例调减,每年调减金额约400万元。2016年由于医疗保险政策再次变化,这三类人员不再缴纳医疗保险,因此2016年精算金额变动较大,需冲减费用约2.5亿元,请问企业所得税应如何处理?是否可以将原调增的余额一次性做纳税调减处理?2016年精算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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