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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一般纳税人针对新老项目取得增值税发票可以抵扣还可以按差额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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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04-29 15:48:27
信息简介: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请问怎么理解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是不是一般纳税人针对新老项目取得增值税发票可以抵扣还可以按差额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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