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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临时施工机具租赁开发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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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5-08-12 08:36:43
信息简介: 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管道但安装用的施工机具租赁给客户并向其收取租金,客户现向我公司索要租赁费发票。由于是临时业务我们到主管国税局代开,但税务局人员说代开发票只能是3%税率的,你单位是一般纳税人不能代开,只能办理增项后自己开,但由于我公司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中没有租赁营业范围,需要先变更营业执照。请问税务局的答复合理吗?我公司能否直接自己给客户开具机具租赁费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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