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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企业所得税不同年度多交少交抵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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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5-05-22 18:03:55
信息简介: 您好,我公司2010年汇算时少交企业所得税100万元,但在2011年汇算时又因计算误差多少了100万,当我们现在做这两年的补充申报时,2010年少交的这100万在税务征收系统中是否会自动相抵?也就是说,2010年少交100万税款的滞纳金是产生1年的,还是从2010年一直到2014年共4年的?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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