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关于劳务派遣相关问题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关于劳务派遣相关问题
查看权限: 需要 [VIP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14-08-01 10:26:26
信息简介: 中华税务信息网专家: 我公司受上级单位管理考核约束,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不得超标。因此公司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合作合同,员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和派遣协议书,派遣到我公司工作。我公司每月支付劳务派遣公司工资、社保费和服务费,劳务派遣公司收到款项后发放员工工资,为员工缴纳社保、个税,并开具发票,但其开具的发票内容为:代发工资、代缴社保、服务费。 请问:1、劳务派遣人员是否计入我公司职工人数? 2、劳务派遣人员工资保险等是否计入我公司工资总额? 3、劳务派遣公司开具的发票是

 

网站简介  │  招聘信息  │  会员注册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2003-2012           CopyRight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税务信息网                冀ICP备1500096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