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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汇算清缴税款查补流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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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3-06-05 09:11:17
信息简介: 关于国税[2012]57号文件《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和财预[2012]40号《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第五条关于地方税务局查补税款流程存在疑惑。 比如,今年针对2012年度汇算清缴工作已结束,如2013年内,二级机构税务局在税务稽查过程中发现需要补缴税款,需补缴的税款是按照上述征管法的要求由二级机构地方和总公司税务局共享50%,还是将需补税款直接上缴至中央国库。因为此管理办法的实施时间为2013年,所以针对2012年度汇算清缴工作是不是试用此办法存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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