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上海市国税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和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通知》的通知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上海市国税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和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通知》的通知
查看权限: 需要 [VIP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06-09-27 08:59:00
信息简介: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和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通知》(财税[2006]139号)转发给你

 

网站简介  │  招聘信息  │  会员注册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2003-2012           CopyRight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税务信息网                冀ICP备1500096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