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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海关总署关于口岸电子执法系统用户可自行打印报关单有关问题的函>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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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1-11-08 00:00:00
信息简介: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海关总署关于口岸电子执法系统用户可自行打印报关单有关问题的函>的紧急通知》(国税函[2001]726号)转发给你们。自2001年8月1日起,本市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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