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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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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5-01-25 11:09:00
信息简介: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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