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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本市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经营部分行业(项目)个人所得税带征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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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1-09-21 00:00:00
信息简介: 各区县税务局:  最近,部分区县税务局反映,对本市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经营水泥、木材、钢材以及快递服务等经营行业(项目),在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适用带征率问题上不够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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