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个人账户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的通知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个人账户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的通知
查看权限: 需要 [VIP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1999-11-22 00:00:00
信息简介: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于今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以沪地税二(1999)38号文,发出了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个人账户

 

网站简介  │  招聘信息  │  会员注册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2003-2012           CopyRight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税务信息网                冀ICP备1500096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