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上海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铂金首饰在工业环节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铂金首饰在工业环节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查看权限: 需要 [VIP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1999-09-02 00:00:00
信息简介:   近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铂金首饰在工业环节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9)533号],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鉴于铂金与黄金是两种不同的贵金属,我市一直明确凡以铂金制作的各种

 

网站简介  │  招聘信息  │  会员注册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2003-2012           CopyRight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税务信息网                冀ICP备1500096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