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保险公司营销员代理保险业务取得的劳务费收入等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的通知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保险公司营销员代理保险业务取得的劳务费收入等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的通知
查看权限: 需要 [VIP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1998-08-04 08:04:00
信息简介:   近接部分单位来电反映,关于对保险公司营销员为保险公司推销保险业务从保险 公司取得的劳务费或佣金、奖励以及期货经纪公司支付给期货中介人的佣金是否该征 收营业税的

 

网站简介  │  招聘信息  │  会员注册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2003-2012           CopyRight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税务信息网                冀ICP备1500096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