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已使用商品房不能作为存量商品房免征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问题的通知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已使用商品房不能作为存量商品房免征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问题的通知
查看权限: 需要 [VIP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1998-06-03 08:25:00
信息简介:   近有部分单位来电来文询问:有些商品房销售商已收取了部分或全部房款,房产 也已经投入使用,但由于种种原因销售商未开出发票,对此类商品房能否作为存量房 产免征投资方向调

 

网站简介  │  招聘信息  │  会员注册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2003-2012           CopyRight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税务信息网                冀ICP备1500096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