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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山东省淄博市国家税务局不足增值税起征点个体工商业户监控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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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3-11-05 14:11:00
信息简介: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不足增值税起征点个体工商业户(以下简称“不足起征点业户”)的税务管理,公平税负,减少税收征管漏洞,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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